昨日,国土资源局挂出6宗拟出让地块。其中两宗为共有产权房地块,另外四宗为限竞房地块。两宗共有产权地块均位于顺义,预计可提供共有产权房**过4000套。
昨日,国土资源局一口气挂出了6宗拟出让地块。其中两宗为共有产权房地块,另外四宗为限竞房地块。两宗共有产权地块均位于顺义,将提供共有产权房**过4000套。另外四宗“限竞房”地块分别位于丰台、昌平、房山和大兴。值得注意的是,丰台区花乡的白盆窑地块去年曾作为共有产权房地块出让,但却遭遇了流标,这次改为“限竞房”出让。
顺义将有两宗共有产权房地块出让。**宗是顺义区后沙峪镇SY00-0019-601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SY00-0019-6013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该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132728平方米,地块居住建筑规模全部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27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该项目预计可以提供共有产权房1000多套。
顺义区北小营镇地块
预计可提供约3000套共有产权房
另一宗地块是顺义区北小营镇顺义新城*30街区30-01-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30-01-04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水色时光西路,南至望潮大街,西至通怀路,北至昌金路。该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288410平方米,居住建筑规模全部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20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该地块项目预计可以提供3000套左右的共有产权房。
另有4宗“限竞房”地块
位于丰台、昌平、房山和大兴
另有4宗“限竞房”地块,其中一宗地块为丰台区花乡的白盆窑地块,该地块的建筑控制规模为163477平方米。
项目将来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过67702元/平方米,且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过71087元/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在去年底作为共有产权房地块入市,但遭遇了流标。
*二宗地块为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CP07-0600-0052、0063、C-18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该地块的建筑控制规模为194226平方米。其中C-18地块中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过54187元/平方米,且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过56896元/平方米;CP07-0600-0052、0063地块中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过51478元/平方米,且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过54052元/平方米。
*三宗地块为房山区拱辰街道17-02-10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17-02-09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该地块的建筑控制规模为157573平方米。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过42561元/平方米,且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过44689元/平方米。
*四宗地块为大兴区采育镇01-0128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该地块的建筑控制规模为91970平方米。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过31136元/平方米,且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过32693元/平方米。
在,业主要求退房的现象比较**,也引发了不少新问题。
“还有很多业主在观望,想看看开发商的整改提升措施能不能真正到位。”上述业主代表介绍,也有一些业主坚称开发商给出的退房方案不合理,所以拒绝签订退房协议。
“我的购房贷款利率是按照五年期利率上浮20%,但是退房方案上只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给我补偿利息。”这**代表说。
记者在售楼处看到了上述业主提及的退房方案:10月8日至20日到售楼处签订退房协议,之后双方办理解除按揭借款合同、提前还贷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开发商在14日内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方案中披露的利息计算方式是“已付购房款(贷款客户包含贷款已到账部分)×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60×计息天数”。
央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4.35%,而五年期利率是4.9%,上浮20%后则变成了5.88%。对于总价动辄千万元的昆仑域来说,这笔利息差不算小数。
让业主纠结的另一难题是央行征信系统里的贷款记录。等多地购房时都是“认房又认贷”,无论购房人名下是否在有住房,只要在央行征信记录中查到有住房贷款记录,就会被认为是“非首套”。
这样一来,贷款购买昆仑域的首套房业主,退房之后就丧失了“首套”资格,再买房将不能享受较低4成的“首套房”首付比。要是买普宅,较低首付比抬高到6成;要是买非普宅,更是抬到8成。“在,首付提高20%或40%,往往就是几百万元。”一**说。
这也是目前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论点所在。华润置地上述负责人直言,涉及到贷款记录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无法解决。
责任判定成退房关键
此前,厦门万科白鹭郡项目“买贵补差价”虽被否认,但万科也提出了退房方案,并补偿一定利息。在业主与开发商的沟通过程中,同样是矛盾重重。
“电商平台早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楼市里签了合同再想退,可是难于上青天!”在不少法律人士看来,完善退房条款,是减少开发商与业主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楼市降温的敏感时期。
以购房合同范本为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或合同附件所列情况与事实不符的,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更多情况下,业主的退房诉求源于房屋交付标准与期望值有较大落差。
昆仑域上述业主代表说,此前宣传的楼书中写明昆仑域采用“红色手工砖”,但实际则变成了涂料,“品质一下子降低了,直接影响到后期房产升值。”
华润置地相关负责人则回应记者,楼书中的确写有“红色手工砖”,但由于相关部门从安全考虑禁止高层使用外墙饰面砖,所以小区设计的高层外墙都采用了涂料。
“根据购房合同及法律法规,不存在足以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定及约定事由。”华润置地方面表示,但为了表达诚意,还是向业主提供了按照4.35%标准补偿利息等退房方案。
“前期宣传与实际不符是楼市中主要的纠纷之一,关键是业主要有足够证据,才能判定责任、进行赔偿。”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市物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毕文强说。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正常房屋买卖过程中,退房是合法的。但退房周期长,又牵扯到银行等方面,阻力较大。建议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退房过程涉及的利息如何补偿、贷款记录能否清除等问题,让退房流程更规范更易于操作。
退房等于斗大声?亲,先看清楚自己签下的合同吧!
本周,关于楼市的一个视频在朋友圈被频繁转发,内容是:一个男人在售楼部面对众多手机拍摄者淡定宣布:“大家可以有秩序过来全款退房。”视频可见,现场想退房的人有不少。
无*有偶,本周,还有一张频繁转发的图片,数十位“购房者”因楼盘降价在售楼部门前拉起横幅要维权。
网购时代,消费者的**不断升级,以前要退换货需很多条件;现在,“7天无理由退换货”大行其道。既然一件衣服、一双鞋都能退换,动辄数百万元的房子,能不能退?
政策有规定,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和买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来就是违规操作,买家可以要求退房;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更改房屋规划,房屋的户型、面积等与合同陈述存在很大出入,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购房者更可以要求退房……但是,价格问题,未列其中。
羊城晚报记者查阅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三人、或又将房屋卖给*三人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十二条、*十三条等还有关于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规定,但没有一条是列明购房者因楼盘价格下降就可以要求退房退款的。
可见,因楼价下降就要求退房退款的行为,并无法律层面的支持。
众所周知,房屋是大宗商品,其价格和其他商品一样,会因应市场供需等情况出现调整:当供大于求时,价格有可能下调;当供小于求时,楼价就可能上涨,这是市场的正常规律。
因此,无论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是市场规律,都不支持因降价而要求退房退款,甚至邀同道一起“维权”、以保全自己利益的行为。
其实,房屋交易退罚款或退房的相关条款,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合同等等里,都会列明,**也有范本提供。既然合同条款已被双方认可、并签字生效,如果再有纠纷,买卖双方就应根据合同进行处理。
说到底,按签字的合同条款执行是较直接的契约精神的体现,遵守承诺、尊重契约是理性社会、理性市场、理性消费应有的态度。
在管理越来越规范的房地产市场里,楼盘预售已有比较严格的审批程序,消费者提出退款退房前,较好先查看自己亲笔签过的合同条款,看清每项权利及责任,如有问题,买卖双方严格按合同办事,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才是“正道”。
所以,精明的消费者们,签字前倒应该打醒十二分精神——发现有触碰自己底线的条款,大可不接受,协议不成就不签字,直接不买就是了。既然签了名,就等于认可里面的所有规定,合同怎么写,买卖双方就该怎么做。
反复强调“房住不炒”,各种调控政策亦不断推出,其较终目的是要让房价保持理性、平稳,让楼市健康发展。“躺赚”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楼价只涨不跌的时代或许正在终结,押宝楼价疯涨、而哑忍不合理合同条款的时代,早该翻篇儿了。
买房也好,退房也罢,仗势欺人不对,斗大声也很无聊,合同有风险,签字需谨慎,签定离手,严格遵守契约精神,这才是市场应有的理性行为
10月19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19年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8665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比1-8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62806亿元,增长14.0%,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8%。
1-9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47603亿元,同比增长11.0%,增速比1-8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18612亿元,增长8.4%,增速回落1.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18725亿元,增长7.5%,增速提高0.9个百分点;东北地区投资3725亿元,增长16.5%,增速回落0.8个百分点。
1-9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672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增速比1-8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30251万平方米,增长4.9%。房屋新开工面积152583万平方米,增长16.4%,增速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12411万平方米,增长19.4%。房屋竣工面积51132万平方米,下降11.4%,降幅收窄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6166万平方米,下降12.3%。
1-9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93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7%,增速比1-8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10002亿元,增长22.7%,增速回落1个百分点。
1-9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193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增速比1-8月份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3%,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9.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1.1%。商品房销售额104132亿元,增长13.3%,增速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5.6%,办公楼销售额下降5.0%,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3.0%。
1-9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84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3%,降幅比1-8月份扩大0.7个百分点;销售额55820亿元,增长6.0%,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3634万平方米,增长10.2%,增速回落1.9个百分点;销售额22643亿元,增长22.7%,增速回落3.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1557万平方米,增长8.9%,增速回落1.5个百分点;销售额21511亿元,增长26.6%,增速回落1.6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659万平方米,下降3.5%,降幅扩大0.3个百分点;销售额4158亿元,增长9.7%,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
9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3191万平方米,比8月末减少6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437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26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172万平方米。
1-9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1882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比1-8月份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8041亿元,下降5.1%;利用外资43亿元,下降61.7%;自筹资金40596亿元,增长11.4%;定金及预收款40259亿元,增长16.3%;个人按揭贷款17522亿元,下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