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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结构确证半合成化合物。分子母核的结构为已知并在合成过程中未发生改变的,可适当简化对母核部分结构的确证工作。重点在新的和发生改变的侧链和取代的结构确证,但必须提供证据原分子母核结构在半合成全过程中未发生改变,可以结合原料结构和合成路线进行论证和说明。如涉及构型确证,可以按上述同样原则处理,即母核手性中心构型没有改变时,重点在于侧链和取代基中新引入手性中心的构型确定。
原料药结构确证红外吸收光谱(IR)
1、仪器的校正和检定:按中国药典规定,在4000-400cm-1区间录制聚苯乙烯薄膜(厚度约为0.05mn)的红外光谱,对仪器的波数和分辨率进行检定,并报告校正结果或附实测聚苯乙烯膜的红外光谱图;
2、供试品的制备:一般情况下压片法(溴化钾片),为避免压片时可能发生的离子交换现象,凡新药是的应比较压片法和溴化钾压片法的测定结果。如两法测定结果一致,则仍采用溴化钾压片法,否则应采用压片法。为补偿抵销KBr或KCL中可能存在的干扰吸收,参比光路中应放置用同法压制的溴化钾或空白片。液体样品可用液膜法测定。有些药物在研磨和压片过程中,其晶型可能发生变化,且此种变化难以完全重复,此时可改用糊法测定,但糊法由于使用的液体石蜡类物质本身具有吸收。例如石蜡在3000-2800、1462、1376及719cm-1处有较强吸收,氟碳在1640-1510、1200-1140、1010-760cm-1有吸收。故解析时应予注意。对于其它的试样制备技术,如衰减全反射法(ATR)一般不作推荐,但必要时可说明原因而使用;
3、制图要求:基线一般控制在90%透光率以上,供试品取量一般控制在使其吸收峰在10%透光率以下,但不得载止。对照品的图谱同;
4、图谱解析:尽可能归属每一官能团的特征谱及相关谱带,几何构型与立体构象信息亦应有一定解析,合成过程中与特定基团的变化(如酯化、成盐等)相对应的特征谱带的改变更应解析,但一些似是而非的解析则应予避免;
原料药结构确证放射性药物,放射性新药的结构确证,按“新药审批办法”附件一中“放射性新药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二部分“资料”*六项“确证化学结构或组分的试料及文献资料”要求办理。除对分子中放射性核素的测试和确证外,也应提供确证分子结构的其它波谱和测试项目数据。
原料药结构确证组分
1、少组分:即从物中提取或生物合成的含有2—4个组分的混合物。一般应将成分分离出单体,按单体化合物要求确证其结构,提供其理化试验数据;
2、多组分:应确证其主要成分的结构及其它组分的化学类型。确定影响和毒性的主要组分,提供有关检测数据及含量。抗生素类各组分的比例要求按“新药审批办法”附件一之说明6中的要求办理。从物中提取的含有2—4个组分(少组分)及多组分新药,原则上应使用经典的提取方法或其它分离技术,如制备色谱(TLC,HPLC),分离得到主要成分单体,按单体项目要求进行化学结构确证。在组分多,含量少,难于得到单体时,可使用联机分析技术,如气相色谱一质谱联用(G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气相色谱—付利叶红外联用(GC—FTIR),质谱—质谱联用(MS—MS),组分结构的验证及定量分析,但**不能作为结构确证的完全和充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