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相城区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相委办〔2021〕15号)、《姑苏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四条 相城区科技人才计划设重大双创团队、重点双创团队、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青年人才等类别。
*五条 重大双创团队基本要求
1、团队结构:团队一般须由1名人才、4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
2、项目要求:团队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产业化前景良好,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创业类要求:团队应于近年到相城区创业,企业实缴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0万元;人才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股东,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且持股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大股东;属地资助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
创新类要求:团队应于近年全职到相城区的企业中**创新,引才单位给付人才的税前年薪100万元(含)以上,给付其他团队成员的税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项目承担期结束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实施期内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且*3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00万元的,按照企业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含关联交易等)的2%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滚动支持奖励。
*二十条 对立项的创新人才,根据评审情况、人才薪酬水平、项目投入等综合情况分三个档次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同时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给予引才单位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引才奖励。
*二十一条 对立项的青年人才,根据评审及项目投入、产业化进程、人才层次等综合情况分三个档次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助,同时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
*二十二条 项目资助、滚动支持奖励、引才奖励和安家补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二十三条 项目资助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年度。同时获评姑苏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叠加享受项目经费区财政分级承担部分。相城区人才计划各类别人才政策出现交叉重合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滚动支持奖励一次性。
*二十四条 相城区科技人才在相城区购买自住用房,可于立项后的下一年度起申请安家补贴,申请后且通过中期检查先给予50%,房屋交付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且通过项目验收再给予50%,补贴金额不**过实际购房金额。同时获评姑苏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安家补贴区财政分级承担部分与区级安家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二十五条 引才奖励在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给予50%,项目验收通过后再给予50%。
根据评审情况及实地考察情况、项目投入、产业化进程等综合情况,分别给予项目扶持资金、配套支持资金等多项政策资金扶持。
根据项目评审(认定)情况,按如下类别和标准给予项目扶持资金:
1、类人才:资助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四档;
2、类人才:资助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三档;
3、大赛类人才:资助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三档;
4、基金引导类人才:资助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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